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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甲乙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无卤阻燃剂12000吨、高分子材料2000吨、改性工程塑料6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6-29 09:34:46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甲乙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无卤阻燃剂12000吨、高分子材料2000吨、改性工程塑料6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二楼行政审批股,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0763-6601662      传  真:0763-66230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甲乙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无卤阻燃剂12000吨、高分子材料2000吨、改性工程塑料6000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甲乙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连州市九陂镇清远民族工业园13-09-01地块

环评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年产无卤阻燃剂12000吨、高分子材料2000吨、改性工程塑料6000吨。项目总用地面积20054.43m2,总建筑面积9983.82m2。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影响:1、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暴雨的地表径流、基础开挖可能排泄的地下水及施工废水,其中:施工废水包括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车辆和机械设备洗涤水等。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施工污水的环境影响问题,具体措施如下:(1)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集水沟,收集施工现场砂石冲洗水、混凝土养护水等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裸地和土方的洒水抑尘,不外排。(2)施工现场的所有临时废水收集设施、处理设施均需采取防漏防漏防渗措施。只要采取以上措施,并落实严格管理,施工期的产生的污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运营期:项目主要包含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1、生产废水包括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锅炉排污水、车间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等,产生量约为193.31m3/d,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等。项目拟设置一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230m3/d,留足余量。生产废水经“调节+混凝沉淀+UASB+水解酸化+缺氧+好氧+沉淀”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限值与九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两者较严者后,经基地污水管网进入九陂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2、生活污水的水污染物主要有CODCr、BOD5、氨氮、SS、动植物油,污水水质简单。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九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基地污水管网进入九陂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

大气环境影响:1、施工期:施工期大气污染的产生源主要有:开挖基础、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等产生扬尘;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运输、装卸、储存和使用过程产生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等。

针对上述问题,本项目拟在施工期采取以下措施:(1)开挖基础作业时,应经常洒水使作业面土壤保持较高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裸露的地面,也应经常洒水防止扬尘。(2)施工场地产生的多余土方应尽量用于填方,并注意填方后要随时压实、撒水防止扬尘。(3)开挖基础作业时,土方应随挖随装车运走,不要堆存在施工场地,以免风吹扬尘。(4)运土及运粉状建筑材料的运输车辆应采用加盖专用车辆或者配置防洒落装置,车辆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

(5)在整个施工场地只设一个供人员和车辆出入的大门。在大门入口设临时洗车场,车辆出施工场地前必须将车辆冲洗干净,然后再驶出大门。(6)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7)施工过程中,应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焚烧。

(8)粉状建材应设临时工棚或仓库储存,不得露天堆放。(9)建议采用商品混凝土,不进行现场搅拌,防止水泥粉尘产生。

运营期: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分为粉尘、甲醛、氯化氢、乙烯、非甲烷总烃和氨气。废气收集的过程主要集中在几个主要阶段:原料投入阶段、反应完成阶段、热熔造粒阶段和产品包装阶段。具体分析如下:①原料投入阶段,即固体原料通过人工投料的方式投入反应釜/混料机的过程;而液体原料和气体原料均通过管道密闭泵入反应釜,投料过程全密闭,不需在投料阶段进行废气收集;②反应完成阶段,即原料在反应釜内反应完成后需偶尔打开釜盖进行人工观察的过程,此时主要为少部分未参加反应的剩余挥发性物料;③热熔造粒阶段,即母粒产品在双螺杆造粒生产线中高温热熔的过程;④产品包装阶段,即粉状原料通过包装机的出料口进入包装袋/桶的过程。对于上述4个阶段产生的废气,项目拟在反应釜投料口、热熔挤出口、包装机出料口的上方设置集气罩并对三面进行围挡,仅留一个操作面,对投料粉尘和工艺废气进行收集。

废气处理工艺:(1)粉尘、甲醛、氨、氯化氢:基于污染物的特性,本项目拟采用气动混旋喷淋塔对粉尘类废气、甲醛、氯化氢和氨气进行吸收处理。(2)本项目有机废气主要为来自二乙基次膦酸铝生产过程中的乙烯、母粒造粒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本项目拟设置2套“气动混旋喷淋+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CO”装置处理后,达标经2条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项目工艺废气中的污染物主要有粉尘、甲醛、氯化氢、乙烯、非甲烷总烃、氨气等,其中粉尘、甲醛、氯化氢和氨气的水溶性很好,容易被水吸收,因此本项目采用水喷淋工艺对粉尘、甲醛、氯化氢和氨气进行吸收处理,吸收效率较高;采用气动混旋喷淋+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CO的组合工艺对有机废气乙烯和非甲烷总烃进行吸附处理。①考虑到防爆的问题,本项目的粉尘废气全部采用湿法除尘方式。根据《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粉尘湿式除尘装置》(HJ/T 285-2006),各种塔板及低压文丘里类的湿式除尘装置由于开孔率较大,允许高速气流通过,因此负荷较高,处理能力较大,压降较低,操作弹性较大,除尘效率可≥95%;②甲醛、氯化氢和氨气拟采用水喷淋的方式进行净化处理。根据项目废气污染物的理化性质,甲醛、氯化氢和氨气均可以与水混溶,水溶性好,气体温度较低,经高效的气动混旋喷淋塔吸收一级可以去除80%、二级可以去除50%,即综合吸收效率可达90%;③乙烯和非甲烷总烃拟采用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同时配置水喷淋前处理措施和脱附催化燃烧装置作为活性炭再生装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中的粉尘、甲醛、氯化氢和氨气经气动混旋喷淋塔处理后,乙烯和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脱附CO装置处理后,可以满足相应的处理效率要求,均可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因此,本环评认为本项目的废气处理措施具有技术可行性。

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1)提高废气收集效率

项目在反应釜投料口、热熔挤出口、包装机出料口的上方设置集气罩并对三面进行围挡,仅留一个操作面,有效的降低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同时本环评要求加大集气风量,集气效率达到90%以上。

(2)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

① 加强员工操作管理,在人工投料过程,必须在投料口集气罩下进行操作,禁止在其他暴露环境下操作,同时对反应过程需加盖,降低挥发面积,减少有机废气挥发;

② 对于产品出料包装处,需在集气罩下进行操作。

(3)控制要求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对VOCs无组织的控制要求:

①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库、料仓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措施的专用场地。

②VOCs物料转移及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液体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取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VOCs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

③工艺工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a)液体VOCs物料应采取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或采用高位槽(罐)、桶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b)反应设备进料置换废气、挥发排气、反应尾气等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c)在反应期间,反应设备的进料口、出料口、检修口、搅拌口、观察孔等开口(孔)在不操作时应保持密闭;

d)VOCs物料混合、搅拌、造粒等配料加工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e)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④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

a)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的设置应符合GB/T 16758的规定。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GB/T 16758、AQ/T 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

b)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

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

  声环境影响:1、施工期: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应该分别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严格加强对施工噪声管理的时限规定,防止噪声影响周围环境和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为了避免拟建项目施工期间噪声的超标和扰民现象出现,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在施工开始前,建设单位要制定包括噪声污染控制在内的“施工期环境保护方案”,并上报至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尽量选用低噪声系列工程机械设备。

(3)合理布置高噪声的施工设备,大于80dB(A)的施工设备最好将其布置在施工场地远离声环境敏感点的地方。(4)在有市电供给的情况下禁止使用柴油发电机组。(5)对较高噪声值的固定设备,应建设隔声间或声屏障。(6)严禁在早7点以前,中午12-14点,晚21点以后启动强噪声施工设备。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地降低施工噪声,保证施工场界噪声达标以及避免对声环境敏感点的扰民现象发生。

 2、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机械设备。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以下方面:(1) 为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减轻噪声危害,该项目在工程设计、设备选型、管线设计、隔音消声设计等方面应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划》(GB/T50087-2013)的要求进行,对施工质量要求严格把关。(2) 企业在选购设备时,应向设备供应商提出提供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及配套的噪声治理设施的要求,购置符合国家颁布的各类机械噪声标准的低噪声设备,确保设备在车间安装后能符合工业企业车间噪声卫生标准(≤85dB)。禁用国家和地方明确淘汰落后的高噪声设备和工艺。(3) 对噪声污染大的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吸声等综合降噪措施。(4) 从声源上降低噪声是最积极的措施,表7.4-1列出了声学控制技术的适用场合及减噪的效果。针对不同的高噪声设备,分别采取针对性较强的措施:空压机、泵、风机等采用防震垫、隔声罩、消声器和房间隔声等防噪降噪措施。对空气流动噪声采用在气流通道上安装消声器装置以降低噪声。(5) 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6) 声屏障的存在使声波不能直达受声点,从而使受声点噪声降低。声屏障通常指墙、建筑物、土坡、树丛等。建议结合项目周边防护绿地,种植树木或加建围墙,以达到声屏障降噪的目的。

项目设备噪声采取相应的减震、消声措施后,对项目厂界的昼夜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1、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固废有新建厂房、安装新设备等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成分较复杂,主要有:废弃的沙石砖瓦、木块、废瓷砖、塑料、废混凝土、废金属、油漆涂料包装物、碎玻璃等。生活垃圾则包括残剩食物、塑料、废纸、各种玻璃瓶、动物骨刺皮壳等。采取的处置措施:(1)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2005年3月23日)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重视和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其对环境的污染。(2)施工单位要向当地市容卫生管理部门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的请示报告,经批准后将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合理消纳,防止水土流失和破坏当地景观。(3)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以节约宝贵的资源。(4)对建筑垃圾要进行收集并固定地点集中暂存,尽量缩短暂存的时间,争取日产日清。同时要做好建筑垃圾暂存点的防护工作,避免风吹、雨淋散失或流失。(5)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和统一集中处置。(6)施工单位不准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和随意排放。

2、运营期: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检测废水,上述危险废物均独立收集后暂存于项目的危废暂存所,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污水站污泥则根据鉴定结果决定最终处置方式,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则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鉴定结果出来之前,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在厂内进行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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